在一些人身刑事犯罪案件中,受害者往往會因犯罪行為而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因此,對于受害者來說,他們不僅希望實施犯罪行為的人受到刑事處罰,還希望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那么,上海虹口律師所在刑事案件中,你能主張精神賠償嗎?你通常什么時候付錢?
附帶民事訴訟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附帶民事訴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2)有明確的被告;
(3)具體要求和事實依據要求賠償;
(4)受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5)屬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
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是,如果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法院將不予受理。
精神損害賠償可以在刑事案件中主張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受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上海虹口律師所可以看出,如果受害者有物質損失,可以提起附帶的民事訴訟。你能提出精神損失嗎?
答案是否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的規(guī)定》第一條的規(guī)定:因犯罪侵犯人身權利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產被犯罪分子破壞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受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受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批復》規(guī)定:根據刑法第三十六條、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和我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規(guī)定》第一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不接受刑事案件受害人因犯罪行為而遭受精神損失的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刑事案件審理后,受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刑事案件中,不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只能要求物質損失。法院即使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也不會接受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