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屬于重罪,起刑點為3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可以判處行為人死刑。因此,很多故意殺人案中被告人都會委托專業(yè)律師提供辯護,此時不可避免的要寫辯護詞,那么故意殺人案復核辯護詞怎么寫呢?和青浦刑事律師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邵某某故意殺人案復核辯護詞
恭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青浦刑事律師接收省法令贊助中央的指派后,指派自己負責邵某某故意殺人一案在上訴階段的辯護人。本辯護人接收指派后查閱了一審檔冊資料。會見了上訴人,聽取了上訴人的看法。辯護人針對本案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以及量刑提出如下辯護意見:
一、關于一審認定的究竟不持異議,上訴人邵某某其自己暗示對一審認定的事實不持異議。
二、一審對上訴人邵某某量刑太重:
1、上訴人邵某某在偵查階段照實供述,能夠認定為坦白:
上訴人邵某某在伺探構造的詢問中、照實供述了本人的犯法究竟,且在偵查機關多次訊問中穩(wěn)定供述,在一審庭審中當庭認罪,應當認定為坦白。
依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犯法嫌疑人雖不擁有前兩款劃定的自首情節(jié),然則照實供述本人罪惡的,能夠從輕懲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的,可以減輕處罰。2、本案屬于激情犯罪:
本案中上訴人坦率,照實供述犯法究竟,關于找到首要證據即被害人的尸首具有重要作用,對于本案的破獲是至關重要的。因此,量刑時應當予以體現。
2、無違法犯法記載,初犯。
三、縱然對其合用極刑,其不屬于能夠立即執(zhí)行的情形,可以緩期兩年執(zhí)行:
1、本案原由是因為豪情糾紛,兩人為同居關系,因爭吵引發(fā)本案:
依據1999年10月《天下法院保護屯子穩(wěn)固刑事審訊事情座談會記要》精神,應當將此類案件區(qū)別于發(fā)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qū)別
2、根據2010年4月:
在實踐中普遍覺得故意殺人、故意傷害一人死亡的行為后果嚴重,致二人以上死亡的為犯罪后果特別嚴重。
本案屬于前因緊張的情形,不屬于后果極其嚴重。
客觀惡性、人身危險性、犯法情節(jié)
3、因上訴人邵某某社會體現精良,自證物證言中能夠看出四周的人對其殺人時感覺震驚,出乎料想。加之本案的發(fā)生具有臨時起意的特點,不屬于有預謀殺人。
是以,上訴人邵某某不屬于人身危險性極大的情況。
4、本案中一審認定上訴人邵某某犯法情節(jié)極端卑劣,辯護人覺得尚不足以組成極其惡劣的情形:
?、?、上訴人邵某某殺人后隱匿尸首,又經由過程手機創(chuàng)造被害人去外埠打工、被傳銷,用以回避法令制裁,這是犯罪后的一種常見的心理,也是犯罪后常見的行為。這一部分的行為尚不能評價為情節(jié)極其惡劣。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 《對于審理故意殺人、故意危害案件精確合用極刑題目的指示看法》(如下簡稱《指示看法》)中列舉了如下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故意殺人犯罪:暴力抗法而殺害執(zhí)法人員的;以特別殘忍的手段殺人的;持槍殺人的;實施其他犯罪后殺人滅口的;殺人后為掩蓋罪行或者出于其他卑劣動機分尸、碎尸、焚尸滅跡等。
本案情節(jié)不屬于分外卑劣的情況,本案中被害人的尸首確鑿曾經被破碎摧毀。然則這一結果與上訴人邵某某的客觀故意并不一致。邵某某是由于知曉該污水處理池地處偏僻,日常無人到達,主觀上追求的是藏匿,而非毀尸滅跡。
是以從主客觀同等的角度舉行評價,本案情節(jié)尚不構成極其惡劣。
綜上,考慮到本案產生的緣由、上訴人邵某某的客觀故意、本案詳細情節(jié)以及邵某某其認罪悔罪的立場,倡議對上訴人邵某某適用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的刑罰。
以上看法供合議庭參考。
辯護人:xxx
2019年1月3日
為故意殺人案提供法律保護,此時律師要慎重處理,要是辯護的好的話,甚至可以讓被告人無罪釋放,當然也是能夠從輕或減輕處罰什么的也是不錯的。以上就是青浦刑事律師為大家提供的故意殺人案辯護詞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