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師:職務侵占罪一定會坐牢嗎?怎樣才能不坐牢?本文上海專辦職務侵占的刑事律師,通過職務侵占實際案例,對關于職務侵占能不能不坐牢這個法律問題,進行分析和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案件詳情】2015年至2017年9月,被告人宋家健在擔任上海龍怡樺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怡樺公司”)銷售經理期間,利用在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qū)盛澤鎮(zhèn)負責公司業(yè)務及管理倉庫的職務便利,私自銷售公司倉庫內的滌綸紗線,累計銷售數量約107.1余噸,價值共計人民幣117.8萬余元,銷售所得款項用于賭博及日?;ㄓ?。
被告人魏磊在明知被告人宋家健私自販賣公司滌綸紗線的情況下,仍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其轉移貨款、偽造送貨單據以逃避公司檢查。2017年9月龍怡樺公司發(fā)現(xiàn)上述事實后,被告人宋家健、魏磊向公司退還人民幣31萬元。2018年1月14日,被告人魏磊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同年3月21日,被告人宋家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二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法院判決】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宋家健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止。)
二、被告人魏磊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魏磊回到社區(qū)后,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服從監(jiān)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勞動,做一名有益社會的公民。
三、追繳兩名被告人的違法所得發(fā)還被害單位。
【律師分析】上海職務侵占罪律師就本案進行了分析:被告人宋家健、魏磊身為公司工作人員,共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金額共計人民幣86.8萬余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然構成職務侵占罪,且屬共同犯罪。而被告人宋家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魏磊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宋家健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魏磊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這也就是為什么宋家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而魏磊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綜上,上海刑事辯護律師說,職務侵占罪會不會坐牢,還是要看涉案的具體情況,并不是一定會坐牢。像魏磊一樣,初犯、從犯、有自首情節(jié)的,還是有可能會判處緩刑的。如果你對于職務侵占罪還有其他疑問,可以查看本站職務侵占罪一文,了解更多相關法律知識。或者點擊在線咨詢,直接與我們進行在線法律咨詢。